关于火车电子发票报销的通知

来源:民生学院发布时间:2025-09-10浏览次数:1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第8号)要求,自2025101日起,纸质火车票停用,全部切换使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报销入账。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5101日起,凡涉及因公出差,所产生乘车日期为2025101日及之后的车票,请使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行报销。

2、员工在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下同)账户,申请开具的报销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时务必开具学校抬头(上海开放大学)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10000425026425L)。

3、对于原纸质铁路报销凭证,按照铁路部门的规定,乘车日期在2025930日前的仍可报销。

4、火车票报销时间、报销标准等其他要求继续按照《上海开放大学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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